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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的秋风卷走暑气,a市已经很是凉爽,晚上出门得在短袖外加上外套。宋知遇洗了澡出来换上宽松的卫衣,坐在客厅里等夏瑾过来。

人没到,微信倒是先发过来。

【我还得等一会儿,你先把阳台上的花给浇水了,别浇太多。】

宋知遇踱步到阳台,看着地上的水壶,有些犯难。

【别太多,是多少?】

夏瑾回了条。

【你看心情吧。】

宋知遇好笑地关了手机,不知怎么的就想起来寻在家时,给这些花花草草浇水的画面。

她很喜欢待在阳台。

接她回来前,这里空荡荡的,他也没闲时间打理。她回来后,种了许多花花草草,十几平米的地变得温馨起来。

和夏瑾在一起后,他很少回家吃饭。应酬居多,有时在夏瑾那儿吃,她家里请了阿姨。

来寻在家,做很多事情都不太方便。

极少数他有空夏瑾没空时,他回到家里,就会看到来寻待在阳台。

或是在认真地浇水,或是缩在沙发上安静地看书,又或是躺在落日的余晖里睡觉,一截白皙修长的小腿从吊椅里挂出来,仿佛镀上了柔光。

看到他回来,她会放下手里的活,眼睛弯成小月牙:“回来了?今天我学了道新菜,你尝尝。”

似乎不论什么时候回家,只要她在,饭菜永远都是做好的,无论那天遇到了什么烦心事情,看到她笑颜如花的样子,也统统抛之脑后。

家里因为多了一个人,而多了生活的气息,冰箱里不再是空荡荡,客厅的茶几上有时会堆着她没吃完的零食。

只是他们的交流不多,来寻不太爱说话,也很少同他提起学校的事情。

他们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,而他太忙碌,如今闲暇的时光又匀了大半给夏瑾。

夏瑾和他因生意认识,是个聪明的女人。

“我很喜欢你,你也不讨厌我,而且我完全不介意你有个女儿,恰恰相反,我还挺喜欢小姑娘的。”夏瑾说,“宋知遇,你找不到比我更合适的人了。”

确实,不论是年龄、性格还是家世,他们都很合适。

最重要的是,她说她很喜欢小姑娘。

他记得,来寻的外婆提到过,沉凉对来寻并不好……

于是不到一个月时间,他们就在一起了。只是有些尴尬的是,还没来得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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